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河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是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学校办学36年来,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医药卫生类人才15万余名,其中一大批已成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骨干及各级卫生单位领导。学校建有2个校区,环境幽雅、景色宜人、交通便利。大专校区(灵寿校区)位于京畿腹地、滹沱河畔。中专校区(新华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区太平河片区、民心河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正直,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资格要求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备相关医学教育学历学位人员优先。
三、招聘人数
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录用入职后须入住公寓宿舍楼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岗位职责
开展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做好党团和班级建设,抓好学风建设,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突发事件应对,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进行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发送简历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yzrs@126.com,文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高校人才网。
2.线下考察。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人员。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以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3.经学校批准录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要求办理政审、档案调转等手续,正式入职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话:0311--82517324
联系人:陈老师 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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