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海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未有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六)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宁海县人民法院 |
协辅警 |
1 |
专业不限 |
法律专业优先与退伍军人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或获得过其他荣誉称号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同时与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一起发至指定邮箱:nhfyzzc508@163.com(邮件名:姓名+应聘材料);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512室,邮编315600。
3.资格审查:由宁海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相关岗位的材料到指定地点。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5.体检与考察:体检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宁海县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9979093(开放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5:30)。
附件:报名表.doc
宁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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