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数智安责险服务保障中心(温州市应急管理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风险防控技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熟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4.户籍不限,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条件合适可以放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风险防控技术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将填写好的《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业绩、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投递至2492432176@qq.com,邮件及简历名称统一为:应聘类别--姓名;
3.咨询电话:0577--85317631、151587596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面试
1.经审核,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和面试。考试、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2.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
3.对考试、面试通过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等情形出现空缺,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四、录用及薪资待遇
1.经考试和面试情况综合考量择优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温州市数智安责险服务保障中心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风险防控技术员岗位表
2.人员报名表
3.从业经历证明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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