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巡逻防控、应急处置等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文身,无精神病史;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栏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由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152号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101室。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以上材料报名时须带齐。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2.初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7:00
(三)笔试与面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总分100分,各占50%。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与体检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跑(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俯卧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考生总成绩,根据名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在测试达标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导致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加体能测试与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拟录取名单在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指定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薪资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同等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本人依法解决。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17-8312081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3120811。
本公告最终由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2023年7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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