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婚姻登记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行政辅助类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统一调配,身体健康;
(三)具备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年龄52周岁以下;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六)在同等条件下,有政务服务前台和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6日。
2.网上报名邮箱:yxmz@gz.gov.cn。
3.联系人:龙小姐,联系电话:83814282。
4.网上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扫描。
(2)《考生承诺书》扫描件。
(二)录用程序
1.初步筛选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选合适者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进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请带齐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考生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及鉴定、学位证及鉴定等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无论是否录用,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体检
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越秀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二)按照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包干经费5.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返聘人员按越秀区民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返聘协议)的,录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协议)。
(三)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解释。
附件:1.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编外辅助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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