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乡村振兴工作人才需求,根据工作需要,覃塘区乡村振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经济学、统计学、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有C1驾照以上的人员优先考虑) 。
(五)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11日—7月14日(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覃塘区乡村振兴局(即覃塘区委党校210室)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区乡村振兴局邮箱(qtqfpb@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覃塘区乡村振兴局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试用期工资待遇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单位、个人五险)。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乡村振兴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覃塘区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人:陆美连,电话:0775-486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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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gqt.gov.cn/xxgk/ttzp/t167676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