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学始建于1899年,1953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重点中学,现为国家级示范高中、江苏省四星级高中,是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现高中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外(劳务派遣)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2人。
二、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优秀本科生;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职称证书;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热爱教育事业、综合素质高、专业成绩好、合作能力强。
6.如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综合荣誉称号之一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至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材料请以EMS或顺丰邮寄,快件封面注明应聘岗位。
3.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①《中华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含学位)证书;④学历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②-⑥可用复印件】,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4.邮寄信息: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中华中学党政办公室,收件人:秦老师,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52689012。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与考核。
2.资格复审与考核时间:
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行放弃。
3.地点:南京市中华中学(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
4.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考核形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项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考核的总成绩为100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核费。
(四)体检、考察
1.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者,由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学校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8:00-11:00,14:00-17:00)
本公告由南京市中华中学负责解释。
电话:025-52689012、52689922、52689010
七、所需材料下载
南京市中华中学
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jzhzx.net/Item/Show.asp?m=1&d=8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