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 10 | 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硕士(专业硕士)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18-35周岁 | 本科学历的须为省级师范院校毕业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2005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应聘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zyzzp@163.com,邮件命名为“学前教育教师+姓名+高校人才网”。联系电话:2596881、2596891。不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和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以上的,结合报名材料,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面试。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未收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面试采取试教(模拟教学)与现场问答的方式。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教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试教(模拟教学)占70分,现场问答占30分。
(四)考核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聘用。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编外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发放。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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