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待岗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不应从事本岗位的疾病。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岗位职责概述 |
任职资格条件 |
招聘人数 |
1 |
法务专员 |
法学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法务工作、联系律师、内部合同审核,诉讼分析跟踪 |
1.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有企业法务或律师事务所实习经验优秀考虑; 3.通过司法考试、有律师资格证者优先。 |
1人 |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福州人事人才网、海峡人才网、智联招聘等渠道发布。
(二)招聘时间及方式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司招聘邮箱fzkycz_hr@163.com,逾期报名无效。
(三)初筛和资格审查
线上初筛后,将对拟推荐面试人选进行线下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资格。
(四)组织面试
初步进行简历筛选,合格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时间、地点、面试形式以公司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背景调查
(一)拟聘用人选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依次递补。
(三)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个人背景调查并需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对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将在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终止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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