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衢江区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学有优教,建成优质均衡的“优学衢江”,经研究,决定开展教研员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教师选聘工作。
一、选聘范围及计划
选聘范围为相应学科在编在岗的教师和教研员。
选聘计划共6人,其中:小学科学教研员1人,初中英语教师1人,小学语文教师2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幼儿园教师1人。
视考核和考试情况,选聘计划数可相应增减。若无合适人选,可核销相应岗位选聘计划。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连续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经历,且目前仍在该学科教学(教研)岗位上。其中教研员岗位的任教(教研)学科为中小学科学(含物理、化学、生物)。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6.户籍、性别不限。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8.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其他条件
——教研员岗位
1.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获得过县(区)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或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应学科优质课(课堂教学,下同)评比县(区)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3.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教学教研论文(或课题)获地市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或教育教学专著公开出版。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类推)。获得县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获得市名师、省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或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教师岗位
1.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班主任类、个人先进类等综合荣誉称号,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应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参加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基本功、说课竞赛县(区)级二等奖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岗位考核连续三年优秀。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下4类对象年龄或适当放宽:
⑴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及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年龄放宽到55周岁及以下。
⑵正高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⑶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教育部门组织,下同),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⑷县(区)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具有副高职称优秀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选聘程序
(一)公告与报名
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074857/index.html?number=A17A04)面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12时。
2.报名邮箱:qjqjyjrsk@163.com。
3.所需材料:报名者将下列材料打包后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以“学科+姓名”命名:
⑴填写完整的《2023年衢江区选聘教研员和优秀教师报名表》(请自行下载),要求以WORD格式提交。
⑵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与选聘相关的材料。要求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邮件回复信息为准。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天内。
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比选
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资格比选。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层次、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工作业绩、获得奖项及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依比选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核销选聘岗位。
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资格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四)面试与面谈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
教研员岗位采用说课+评课+半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
教师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正高级教师职称等应聘对象可采用面谈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
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22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必要时,可根据需要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年满36周岁的报考者,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对象,名单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或调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对于省特级教师、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如人事关系转移有困难,可采用“柔性人才引进”,即不转人事关系,通过在衢江区设立相应工作室的方式,定期上门指导,完成区教育局布置的相应任务,可享受每年5-30万元的特殊津贴。
四、待遇保障
符合衢江区人才政策的聘用对象,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奖励政策。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的家属、子女可直接落户我区,保障引进优秀教师子女在城区公办学校入学。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聘考试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均不予以递补。
3.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本次衢江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由衢江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951。
5.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0-3838580。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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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qjq.gov.cn/art/2023/7/11/art_1229614273_59020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