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阆中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区专职网格员,本次招聘的专职网格员为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岗”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城区专职网格员,按考试折合成绩分数择优录取前10名。
二、工作职责
招聘人员主要履行“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宣传员、服务员”基本职能,全面负责所属网格内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突发事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等八大类基本职责,完成法院协执、消防、高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反电诈、妇女儿童关爱、医疗保障服务等九项网格化相关工作,同时培训、督导、管理全市兼职网格员,并完成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网格工作,爱岗敬业,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3.户籍要求:限阆中市户籍。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4.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5.曾违反社会道德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应聘的情况。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阆中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环保大楼9楼)
联系人:敖锐
联系电话:6350001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标准照片1张(纸质档)及电子档,并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
4.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疫情防控要求:
(1)到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到现场报名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现场报名点: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
(3)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现场报名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10个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笔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gzhong.gov.cn/zwgk/fdzdgknr/rszk/)公示。
考试地点:阆中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环保大楼9楼)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人岗相适性等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公开招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影响聘用的投诉和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阆中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阆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7-6351377),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由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gzhong.gov.cn/zwgk/fdzdgknr/rszk/)发布。
(三)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此公告
阆中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附件1:阆中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招用城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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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angzhong.gov.cn/zwgk/fdzdgknr/rszk/zkly/202205/t20220513_1284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