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派遣员工1名,派遣到坊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凤凰畜牧兽医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防疫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07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学历要求放宽到中专(职业中专),在职或曾任村级动物防疫员学历要求放宽到高中(提供街道兽医站的证明);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患有影响畜产品安全疾病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6日。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请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兽医站证明、专业证书、荣誉证书等资料。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fangzhou7109267@163.com,注明“防疫协管员”字样。
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政治考核参照事业单位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坊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发放工资(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按规定缴纳保险,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需要的,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将按相关规定解聘。
招聘咨询电话:0536-7109270
本公告解释权归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山东方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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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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