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含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部队随军家属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含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婺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岗位要求
(1)户籍要求:①金华市(金华大市);②目前在金华市本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户籍不限;③金华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④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人员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
资格初审时间: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站(http://qssy.zjks.com)。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成功后加入招聘工作通知钉钉群:(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wuch.gov.cn/picture/-1/220513185815087601.png
(3)报名材料
按照报名网站内容如实填写。
(4)加分项目与分值
①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②退役士兵加分:评为优秀士官(士兵、义务兵)或嘉奖加1分/次,荣立三等功3分/次,二等功5分/次,按最高一级加分,加分不累计。加分材料依据个人档案,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
有加分项的考生,请于
(5)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名阶段进行初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的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
时间:
笔试准考证将发送到报名系统。考试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详情关注婺城区专职社工招聘通知钉钉群。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都将用到本准考证。
2.考试及资格复审
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60%)。
(1)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A卷)。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面向退伍军人、部队随军家属的,另需提供军人证件、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以区人武部核实为准。
报名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40%)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1:1.5的比例,岗位五、岗位六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3.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公示聘用前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当在
二、面向婺城区其他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面向婺城区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定向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婺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和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岗位要求
(1)年龄:男性,55周岁及以下人员,指:
(2)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工作年限:岗位二要求在婺城区(不含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一年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
(1)申请时间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到工作单位属地街道(乡镇)现场申请,需提供:
①《2022年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申请表》(附件3);
②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一需提供任职依据原件和复印件;岗位二需提供工资发放单(加盖社区公章)。
⑥有加分项目的,需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申请的,请同时带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3)加分项目与分值
职业资格加分: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个人申请,街道(乡镇)初审;由街道(乡镇)统一提交报名材料到区民政局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委托领取的,请同时带上考生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于
2.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值)+(面试成绩×60%)。
①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B卷)。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②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折合分=笔试成绩×40%)与加分分值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一1:1.5、岗位二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未按面试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3.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区民政局组织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公示聘用前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街道(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
2.招聘过程中,如遇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招聘比人数比例的(招聘人数3人以下比例为1:3,3人及以上比例为1:2),对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核减,核减名额调剂到面向社会(含应届毕业生)岗位,按岗位一岗位二先后顺序进行调剂。
3.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聘用时须签订在社区至少服务5年的承诺书。
5.区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婺城区民政局无关。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及“婺城民政”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7.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2323683(区民政局),13175502815(区人武部)。
附件:1.《2022年婺城区公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2年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3.《2022年婺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申请表》
4.《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5.《婺城区招考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uch.gov.cn/art/2022/5/13/art_1229181963_397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