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绍兴第一家覆盖人才发展全链条、人才服务全周期、人才工作全方位的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以高端人才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为主体,致力于构建“人才+项目+资本+产业+平台”发展格局,以市场化的方式为全市面上人才工作的开展提供具体具象的精准深度赋能。为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总计7人:本级市场运营部专员3名、本级高层次人才工作专员1名、市人才市场服务公司业务拓展部人力专员1名、市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公司初级专员2名。报名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1日)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2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本次网上报名系统http://sxrlwb.zfoline.net(后续考试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24日15: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岗位核销公告于7月24日在绍兴人才网、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25日9:00-15:00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具有笔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提供《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并亲笔签名)、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社保、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学籍证明,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由人才集团留档,不归还应聘人员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资格。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最终以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同步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后放弃出现缺额,在拟录用对象确定之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视情依次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应聘人员人岗匹配程度不高等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对应岗位可予以核销或核减。
(八)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绍兴人才网、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集团本级,陈老师:0575-88018861;
市人才市场服务公司,王老师:0575-85205599;
市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公司,卞老师:0575-85350919。
(五)联系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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