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名,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悉并完成传染病流调与应急工作处置等工作,必要时需值班备勤。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4日;
2、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574671250@qq.com。
3、资格初审: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资料应真实、准确,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未按要求报送的、资料作假的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4、报名材料:《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
2、地点: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马尾区君竹路36号)
(三)体检
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四、待遇、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含试用期),待遇标准参照福州市马尾区相关文件执行,人员薪资约6600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郑女士83982077
福州市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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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gggs/tzgg/202307/t20230714_46371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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