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植保所)系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在1978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
植保所 | 农药室 | 1 | 农药学/植物保护/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 在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有明显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农药学、环境毒理学、化学、材料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博士后经历者优先考虑。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faas.cn)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1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名称:“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发送到报名邮箱:243339612@qq.com,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准备《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2.组织考核: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情况,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组织综合素质考核。
3.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公示录用: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拟聘人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福建省现行引进人才的生活津贴、住房补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7号省农科院植保所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1-83213279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组织实施。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纪律检查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81190。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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