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2023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7月21日下午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提供word版及扫描版各一份);
②《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附件3,提供Excel表格);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资料请按报名资料清单编号排序打包成压缩包形式,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gmqzx@szgm.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9586,联系人:樊小姐。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通过的,于2023年7月28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取得学历、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7月21日。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笔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象达不到1:10,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一)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电话及短信。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我办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考生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录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等情况,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将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笔试、面试环节,如考生出现违反考场纪律情形的,其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黑名单。
(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形,我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办公室2023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干报名信息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715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