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德州学院职业教育学院为学校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的二级学院,现设有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会计事务4个专业,以培养高素质职业技术技能人才为主。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为职业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0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和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德州学院招聘非事业编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d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相关报名材料一并打包,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高校人才网”命名(如:教师1-张三-免疫学-山东大学-高校人才网),发送至邮箱:dzxycjzhp@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德州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德州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简表》(附件3),格式为.xls/.xlsx,不得以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发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上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简章《德州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方向不完全一致的,提交由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相一致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4。
归国留学人员无法由学校出具证明的,请以由第三方翻译机构翻译的研究生成绩单原件扫描件代替。
5.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党组织开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
(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面试答辩。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发送的相关材料对应聘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dzu.edu.cn/)进行通知。审查未通过、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教学)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通过授课能力、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等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应聘人员面试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
(六)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多种形式,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1.此次招聘为劳务派遣性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按学校规定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依据学校有关政策,基本工资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按德州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中的单位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服务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3.学校鼓励非事业编制人员考取博士研究生。非事业编制人员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达到教师聘用条件,且在相关专业教师岗位编制总量允许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以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若拟录用人选为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之前正常毕业,如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其录用资格。
3.非应届毕业生拟录用人选应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无法做到,取消其录用资格。
4.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依纪依规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老师
联系电话:0534-8987859
监督电话:0534-8982011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人事处。邮编253023。
电子邮箱:dzxycjzhp@163.com
德州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c.dzu.edu.cn/info/1250/37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