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学科教研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系河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的研究开发;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的培育推广,协助组织相关课题的评审;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参与编写地方课程教材;开展地方教研部门的联络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对象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202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和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jys.com),发布时间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25,进入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中心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相关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jys.com)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njys.com)公布。
2.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基础教育教研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我中心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4)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其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我中心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纪委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005206(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2005218(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纪委)
附件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职称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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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学数学教研员 |
在职在岗中小学数学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2 |
数学相关专业 |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中原名师、河南省骨干教研员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具有中小学教师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以下条件必须满足其一: 1.获得过省级教研部门组织评选的优质课一等奖。 2.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并获得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评选的优质课一等奖。 3.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获得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评选的优质课一等奖。 |
|
2 |
中学历史教研员 |
在职在岗高中历史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历史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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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中学地理教研员 |
在职在岗高中地理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地理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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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中小学英语教研员 |
在职在岗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英语相关专业 |
|
||||
5 |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研员 |
在职在岗中学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体育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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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中小学音乐教研员 |
在职在岗中学音乐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音乐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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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 |
在职在岗中学心理健康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心理健康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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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 |
在职在岗中学综合实践活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提供单位在职在岗证明) |
1 |
物理、化学、生物相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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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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