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3名,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少数民族或具有环江本地户籍的放宽到大专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报名登记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现场报名地点:长美乡人民政府3楼党建办公室,所有材料均须原件;网上报名投递邮箱:89500066@163.com,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长美乡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结果,于报名时间截止当日电话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当天请携带上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当日内公布结果,进入体检阶段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长美乡人民政府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长美乡人民政府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长美乡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长美乡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长美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付中志,联系电话:19127224810
长美乡人民政府
长美乡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doc
长美乡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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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jzf.gov.cn/tzgg/t167940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