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7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就业工作,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期满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
2019年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录取到黄平县乡(镇)服务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二)考核聘用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招聘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未取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招聘意见的;
5.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5年内)的人员;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被执行人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核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基本程序为:公开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聘用工作由黄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发布方案
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公布考核聘用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信息发布以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信息致使延误考试。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黄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号会议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申请、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选派文件(或审批表)、协议书、两年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证书、诚信承诺书(须签名按手印)、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考核聘用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六、面试(面谈)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主要考察面试(面谈)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考核聘用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面谈)内容及面试(面谈)方式等问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聘用岗位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面试(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面谈)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面谈)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48小时以内的核算检测阴性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结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黄平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考核聘用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报名参加应聘”所列情况之一的;
2.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九、公示
经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黄平县人社部门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部门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并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动、借调或借用,其单位及主管部门也不得同意其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违规办理的,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解聘当事人。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核聘用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考核聘用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考核聘用工作期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聘用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面试工作将参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及贵州省、州、县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考生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面试前的准备工作,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
考生需自觉佩戴口罩、携带一次或两次核酸检测证明、智能手机等再前来参加面试。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非绿码、复查体温≥37.3℃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面试。
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三、本考核聘用方案由黄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黄平县2022年考核聘用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黄平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聘用“三支一扶”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doc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5-393037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dnhp.gov.cn/xwzx/tzgg/202205/t20220516_74077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