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同工同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质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履职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高中起点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
(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党纪、行政处分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我院人才需求情况,此次招聘人员计划33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朝阳县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朝阳县中心医院(县城院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21-7198091(朝阳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科)
报考人员需填写《朝阳县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签字”栏需手写。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朝阳县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医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所需所有材料。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地点及时间。
(三)面试: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入职前医院将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条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通过朝阳县政府网站、朝阳县中心医院公众号(订阅号)公布,公示期5天。
(六)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与朝阳县鑫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工资标准依据朝阳县中心医院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级别职称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团队进行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发放绩效工资。
七、其他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
2.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
3.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二)报名审查合格者,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附件1: 朝阳县中心医院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朝阳县中心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朝阳县中心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yx.gov.cn/html/CYXZF/202307/0168964548630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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