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共青团甘肃省委所属3家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共青团甘肃省委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团省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共青团甘肃省委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查、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报名期间开通考区选择,报名参加省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考区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上旬,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门机构命题。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布。
六、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团省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派出2人以上考察组实施,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思想政治表现和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团省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团省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共青团甘肃省委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甘肃省团校
联系电话:0931-8121603、13893216959
招聘单位:甘肃省青年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931-8122166
招聘单位:甘肃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931-8121582
网报技术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监督部门:共青团甘肃省委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931-8121759
监督部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931-8825805
共青团甘肃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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