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接受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合同制人员共10名,其中合同制行政管理岗2名,合同制专业技术岗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分配及单位岗位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7.应届毕业生须于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布的报名地点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二)报考人员应对个人递交的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505室),联系电话:0668-2889596。
五、考试
考前由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政审、公示、递补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由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
(三)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递补。本次招聘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与合格人员签订两年劳动合同。
以上岗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经费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解释。
附件: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x、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docx
茂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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