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城区公办学校(园)教师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城区公办学校(园)决定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一批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考调名额50名,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考调6名,城区公办小学考调31名,城区公办初中考调13名。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学校(园)2023年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1.城区公办幼儿园:南溪区内镇(街道)幼儿园(含点村小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2.城区公办小学:南溪区内镇(街道)小学(含点村小)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3.城区公办初中:(1)南溪区内镇(街道)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2)南溪区内镇(街道)小学(含点村小)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小学教师报考城区初中,必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与申报学科一致。
(二)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身份。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3年是指2020-2022年)。
4.新公招聘用的教师须在编制学校(园)服务5年及以上,区外调入的教师须在编制学校(园)服务3年及以上。
5.参加考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年龄不限,参加考调城区幼儿园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报考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初中的教师,报考岗位与现在任教学科一致。
学历(学位)以毕业(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交报名费。
3.报名地点:南溪区教体局(区委党校一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领取本人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调整个过程,在考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报名所需资料:①《南溪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园)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单位出具的服务期限满三年的证明(新公招聘用教师须有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的证明)、现任教学科的证明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调方式
考调方式为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方式及内容。
(1)城区小学、初中的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为每个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的现在南溪区统一使用的教材中选择相关教学内容作为试讲内容。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城区幼儿园的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题简笔画、自弹自唱、舞蹈表演。
考场只提供电子琴、画纸(8开)、放音机(只能使用U盘),考生自备主题简笔画所需记号笔、签字笔或钢笔,若自弹自唱需要其他音乐器材请自备。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和确定考调人选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考调人选。
2.所有考调岗位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
3.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加试说课的形式确定拟考调人选。加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4.岗位选择。城区幼儿园的岗位按考试最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城区小学、初中的岗位根据不同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确定拟考调人选,对确定的拟考调人选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工作年限、任教学校、任教学科不真实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考调。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空缺岗位可顺延递补一次。
(五)办理调动手续
1.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编制人事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拟确定的考调人选,不得无故放弃调动,放弃调动者,由人社局和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区内最偏远镇的点村小学工作,同时,职称和岗位级别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参加新单位的职称和岗位竞聘,且3年内取消参加考调进城区学校(园)的资格;调动后逾期不到新单位报到或报到后中途私自离开新单位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考调教师到城区学校(园)聘用在二级及以下教师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人社局或南溪区教体局举报。
五、其他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63;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3307698。
附件:1.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公办学校(园)2023年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南溪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园)面向区内镇(街道)学校(园)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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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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