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明光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2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明光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共3个。不设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人员招聘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设岗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面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明光市教育体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204室)现场报名,地址:明光市龙山路66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附件《明光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及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与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导致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一)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二)上岗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年合同到期后,不再发放生活补助及相关待遇。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要求执行。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50-8153503(明光市教育体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550-8158442(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股)
0550-8033806(明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仅限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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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guang.gov.cn/zwdt/tzgg/27837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