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3年荣县镇属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截止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荣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报名所需资料,到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荣县荣州大道三段236号荣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楼613室,联系电话:0813-5890189)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荣县镇属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人“西部计划”期满证书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从事志愿服务期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西部计划”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原服务单位和共青团荣县县委现场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缺考。
(三)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划定最低合格线
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企业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按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若该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经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只能在余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按本公告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荣县镇属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5890189
监督电话:0813-6201125
附件:1.2023年荣县镇属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荣县镇属事业单位面向“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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