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实和丰富长寿区社区专职网格员人选库,经研究,决定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补充社区专职网格员人选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库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入库。
二、入库范围
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优确定150人补充到菩提街道社区专职网格员人选库。
三、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公益事业,愿意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截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非法组织、黑社会性质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有关活动的;
4.曾被开除党籍、军籍、团籍以及被开除公职和被清除村(社区)干部队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宜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的情形。
四、入库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请于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网上报名阶段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20kb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
3.缴费。考生须在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长寿区情、党建知识、基层治理、群众工作等。
2.笔试时间。
3.笔试结果查询。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3-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为菩提街道办事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区专职网格员人选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具有重庆市社会工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面试成绩加1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面试成绩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面试成绩加3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面试成绩加4分;以上所获职业资格有重复的,以最高加分为准。具备有加分项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入库,并视情况进行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全部纳入人选库。
五、人选库的使用
用人单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不低于2:1的比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人选从人选库中按报名序号依次确定,如入库人选在收到面试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导致缺额的,则按报名序号依次递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序,由用人单位由高至低确定拟聘用的专职网格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中共党员、加分项、学历层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仍无法区分,则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聘用的人员仍保留入库资格。面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作为入库人选。社区专职网格员与重庆市长寿区数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用工关系,并由重庆市长寿区数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菩提街道工作。
六、薪酬待遇
聘用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年底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发放绩效奖,其他待遇由菩提街道和工作地点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聘用的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长寿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行管理,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镇街的社区工作。社区专职网格员将作为社区后备人才培养,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拔社区干部,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专职网格员可参加区属国有企业定向招聘。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入库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条件、考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电话:023-40244989;照片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23-6772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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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qcs.gov.cn/bm/qrlsbj_75255/zwgk_73772/fdzdgknr_73775/rsks_rlsbj/202307/t20230724_12175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