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蚌埠二中改革和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的规定,现就蚌埠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蚌埠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的学位,具备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在蚌埠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按岗位分学科采用不同试题,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面试人员,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
(五)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合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后续信息以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发布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和蚌埠市教育局官网。
本《公告》由蚌埠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043733(蚌埠第二中学)
监督或投诉电话:
0552-2044954(蚌埠教育局人事科)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蚌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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