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台湾人才驿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台湾人才驿站工作人员1名
二、用工单位及方式
用工单位: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服从管理,责任心、服务意识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清流县户籍的优先;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各种办公软件操作。
四、报名事项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面试时查看)。
3.身份证原件(面试时查看)。
报名人员请于
联系人:林先生,咨询电话:0598-5327798(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咨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82号4楼(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台创园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1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审查合格,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行为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管理及薪资待遇
1.薪资待遇:月工资基数22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2.录用: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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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205/t20220517_17882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