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引进紧缺实用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州人社发[2018]71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9]4号)等文件规定,重庆三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人力资源引进缺口情况,现委托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引进一批紧缺实用人才。
一、企业简介
重庆三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出资人职责、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行业主管的一家万州区属国有一级重点企业。公司主要承担全区农业投资、融资,涉农、涉林及水利项目规划,农业基础设施及农业项目建设,农业、林业、乡村旅游开发,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库区农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库区名特农产品品牌宣传、使用和经营。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名额
分别引进会计岗、工程管理岗、农业技术服务岗共4名。
四、引进人才范围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2.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人才引进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
5.具备岗位的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交往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路3号(万州区外贸大厦14楼),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123089058。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4日。
3.报名材料:提交①《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④工作经历证明(有相关要求的岗位提交);⑤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因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选用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②报名者若获得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表彰等一并提供复印件或照片;③报名者只能选择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由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严格对照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报名。
2.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规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准备相关的证件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2.考核由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三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由三峡农业集团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则进入政审环节。
经主管部门资格复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三峡农业集团核准,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选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引进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万州区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
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可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将取消其资格。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流程,由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统一进行背景调查。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政审合格者,经三峡农业集团党委研究同意,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拟聘人员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三峡农业集团与聘用人员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三峡农业集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由三峡农业集团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引进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配合)资格初审、考核、体检(复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2.本公告由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及重庆三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解释。
重庆市万州区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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