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现就安徽省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安徽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540名。消防救援队伍招录36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120名、退役士兵120名、社会青年120名;森林消防队伍180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60名、退役士兵60名、社会青年6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全国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因后期通知基本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方式进行,请确保所填报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畅。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
(三)现场复核(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按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结束前未能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缴纳社保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服役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已评定残疾等级或带病回乡记录的、全程退役(退出)的,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政治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招录工作组通知。
(一)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三)政治考核(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录用(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后提任基层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省招录办设立举报和报名咨询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和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551-62299030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996266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附件:附件1: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和程序.docx[13.9KB]
附件: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doc[170.0KB]
附件: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58.0KB]
附件:附件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docx[15.5KB]
附件:附件5: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doc[20.0KB]
附件:附件6:安徽省各地市消防员招录咨询电话及地址.xls[21.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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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xfyzl.119.gov.cn/cms/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