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位的公务员3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详见《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年龄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简单,身体健康。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报名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6.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具体邮箱地址见职位表)。
3.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若有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也一并提供;
(5)被选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项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职位表中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我办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拟聚焦军民融合相关业务,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命题,组织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报名人员少于9人,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考生考前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现场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参考考试情况,结合拟选调人员的工作经历、个人特长及平时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政审
(七)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各方面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3.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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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zb.sz.gov.cn/tzgg/content/post_1078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