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曹娥江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以“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
绍兴市滨海工业区
五、招聘具体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需在
2、考试与计分排名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按拟录用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先后排名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能力,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语言表达等。由考官当场打分,取面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其中曹娥江大闸讲解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我方提供的材料,附加大闸现场讲解。
(3)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的,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而产生的缺员,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该岗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5)笔试时,请随身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6)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自体检结果公告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海智汇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公司有权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其他因素影响任职的,谢绝报名;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7、公司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董女士联系电话:0575-85620718
附件:1.招聘岗位及招聘岗位要求.docx
绍兴市曹娥江大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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