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吸引更多省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单位工作,推进安顺市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储备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程序
事业单位岗位人才引进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信息、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共提供岗位需求2个(编制),岗位需求详见《安顺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表》(附件1)。
四、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需求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2日及以前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截止2023年7月,试用期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截止2023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8.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安顺市中医院门诊部四楼人事科。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1张(附件2)、本人1寸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否则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10:00,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面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9:3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安顺市中医院门诊部四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统一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通过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市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业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工作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的规定执行。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810590(市中医院)
附件1:安顺市中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表.docx
附件2:安顺市中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安顺市中医院
2023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307/t20230725_81257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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