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统计局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延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经济统计业务,年龄35周岁以下;
3、能够按照区普查办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4、有统计、财会、普查等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处分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工作期限
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时间暂定11个月(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
四、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五、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试用期(1个月),月薪2200元;办理“五险”。
六、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延平报名地点:延平区解放路98号人力资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9-8870652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9-8831355。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附一寸彩照)、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地点:延平区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prc.net/article/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