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系宿迁市港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人,具体岗位详见《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夏季员工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3.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1)年龄计算。年龄35周岁以下,指
(2)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7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职位发布
通过宿迁市国资委网站(http://sqgzw.suqian.gov.cn/)、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及微信公众号“宿迁港”、“网上宿迁”以及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报名网址: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技术支持电话:0527-88288006。报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
资格初审时间:
陈述申辩时间:
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622008。
(3)缴费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请考生自主确认交费意向,交费之后不再办理退款事宜。缴费时可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即报名未通过。
(3)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3:1,经研究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党建知识和公文写作。
(2)时间地点
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PC端)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
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发布。
2.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如出现第三、四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若有考生放弃,则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提供原工作单位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的就业证明;个人提供社保证明的,应出具工作经历承诺书,在报到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2)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上进行公布。
2.体检工作由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
(四)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四、薪酬待遇
按照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同岗位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在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2.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注意浏览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qgkjt.com/)、宿迁人才网(https://www.0527rc.cn/)及微信公众号【宿迁人才网官网】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4.对于本次招聘,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622006
报名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遇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27-88288006
监督电话:0527-80523628;84360015
附件:
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夏季员工招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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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综合办 |
党务工作者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1.年龄35周岁以下; 2.中共党员; 3.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验; 4.加试公文写作。 |
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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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qgzw.suqian.gov.cn/gzw/tzgg/2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