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办法》,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3名。具体选聘计划详见《2023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并在相应教师岗位或医护岗位工作已满三年及以上,丽水市内报考人员需经当地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未满规定服务期年限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选聘岗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选聘岗位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5.教师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含市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课堂教学比赛或综合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2)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含市级)相应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
(3)主持(含执笔)的教科研课题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撰写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获得过市教坛新秀及以上层次绿谷名教师或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
6.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相关学科任教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可扫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或到电脑端登录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报名。下载填写《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须有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同时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依据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技能类学科(岗位代码23037、23042)需进行技能测试。考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小学体育(岗位代码:23037)、初中体育(岗位代码:23042)为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中三选一,占40%)和体能测试(
3.面试: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方式,其中医护人员(岗位代码23036)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技能类学科以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折算合成成绩、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折算合成考试成绩,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各单项成绩占比如下:技能类学科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2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医护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
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分数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名次,再相同者,再以技能成绩排序确定先后名次,全部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交流、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选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三)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选聘过程相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578)2626021;
监督电话: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丽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2:2023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任教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4:2023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丽水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lishui.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