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苏州轨道交通集团二级子公司,承担集团公司土地一级开发、TOD二级开发(房地产开发)、资产经营管理任务,主要负责轨道交通沿线站点、车辆段、停车场、联络线等用地的综合开发。目前,资产经营公司在建TOD项目工程10个。
一、职位及人数
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3.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专业背景等相关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业绩能力特别优秀者,经考察认定,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要求。
8.鼓励全国范围内有商业地产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报名;鼓励全国范围内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参与报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参与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有意者请登录: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hire.sz-mtr.com/zp.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等情况,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资格能力证明材料及《诚信承诺书》等附件。
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根据聘任条件采取人岗相适度评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分为笔试、面试,初定时间为2023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设考试范围,注重考量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管理能力等。
2.面试。面试评估方式以10分钟述职+1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互动环节组成。面试将针对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宏观政策分析能力、实操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进行评估。
3.考试测评将以笔试占40%权重、面试占60%权重计总分,按照与招聘职位名额不高于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并予以公布。
(四)最终面试
考试测评成绩不带入最终面试环节,最终面试由集团公司组织面试小组进行。最终面试以主题演讲、问答、互动交流为主,经综合评议后,按照与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录用评估人员名单。
(五)薪酬洽谈及录用评估
对进入录用评估环节人员进行薪酬洽谈和上岗可能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地域因素、家庭因素、职业发展方向匹配度等方面。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录用评估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体检参考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岗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空缺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相应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告。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岗位聘用协议。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参照下属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薪酬按照《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办法》管理,对标房产开发头部企业,提供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五、其他
1.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本招聘简章由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0512-69899887/69899895。
苏州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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