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足石刻讲解队伍建设,提高景区讲解质量和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计划
本次招聘讲解员10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流的社会价值观认同,热爱文化旅游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女性身高
(五)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容貌端庄,五官端正,性格开朗,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具有亲和力和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
(六)能熟练掌握运用一门外语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正式导游证的考生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分别加2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启事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将在飞驶特公司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红底)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明材料:应聘讲解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5)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讲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7)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飞驶特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文化、旅游业务等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以招聘岗位人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小于1:3的比例,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初录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对初录的报考人员,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将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对报考人员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大足石刻研究院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飞驶特公司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大足石刻研究院讲解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大足石刻研究院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为基础工资29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岗位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月薪酬待遇平均为6000元以上。
六、其他
(一)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飞驶特公司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研究,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zwgk_53321/fdzdgknr_53323/gzgx/qtzk/zkgg/202307/t20230725_12183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