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承担全省教育技术理论和应用研究、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日常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技术机构、教育技术学术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基础教育数字资源建设、各类教育技术和信息化培训及组织教育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就读学校尚未统一发放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到岗时间。需具备
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关办法执行,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面商。
三、招聘流程
1.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自制)、学历学位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邮箱地址:eduhr@zjedu.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
2.资格综合筛选: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综合筛选,通过资格综合筛选人数原则上在招聘岗位人数的10倍以内,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反馈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3.考试:招聘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初定在2023年9月上旬进行,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人数原则上在招聘岗位人数的3-5倍以内。笔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4.公示、聘用:面试结束后公布招聘结果并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和业务考核,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考核,合格后公布拟聘人选名单并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上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按照应聘者填报的岗位条件进行筛选,请应聘者在投报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协商不成,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不要轻信非官方网站的消息,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财物安全,保证手机通讯畅通。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年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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