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县职教中心教师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文化及专业教师4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盐山县职教中心2023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户籍以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
2、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舞蹈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持相应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相应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持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报名时暂不需要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一年内须取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解除聘用。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其一与招聘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已公开招聘为合同制的教师;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盐山县职教中心一楼办公室(龙海西路330号)。
3、报名联系人:窦老师:18931752021任老师:15131726005。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5、报名要求:(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岗位)。(2)填写“盐山县职教中心招聘应聘表”(在附件2中自行打印并上传电子照片)。(3)报名费100元。(4)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6、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职教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7、准考证发放:审查合格人员于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考试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盐山县职教中心公众号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盐山县职教中心公众号公布。
(3)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盐山县职教中心公众号发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办法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为合同制教师,录用后一年内执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工资,一年后参照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定级。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招聘过程中时间及事项要求通过盐山县职教中心公众号提前发布,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62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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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hinayanshan.gov.cn/chinayanshan/c101129/202307/dd4dabdf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