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4名)
岗位职责: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工作。
(二)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2名)
岗位职责: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法官助理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专业不限)以上学历;在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或曾经工作过)一年以上的人员(需单位出具证明)可放宽为大专以上学历;
6.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两项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配偶、父母在广州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7.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10日下午5:00。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s://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如在录用前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五)设置开考比例
招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比例不设限制。
(六)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笔试以附件1公布内容为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职位数和笔试人数)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笔试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才可进入面试环节,缺额的面试人员在番禺区租赁岗位合同工人员储备库中遴选产生。面试安排将在番禺人才网“单位招考”专栏(https://www.pyrc.com.cn)公布。
(三)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纳入编外人员储备数据库,日后用工单位可以结合岗位需求在数据库中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比例达不到1:2,有库选人员参加面试的最后综合考试成绩只算面试成绩,不算笔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人员回避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三)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番禺人才网公布。
(二)租赁岗位合同工: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录用人员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工岗位结构和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待遇。
八、相关说明
(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有权适时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考点设置、考核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在番禺人才网(https://www.pyrc.com.cn)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三)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20-39122650、020-39122825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租赁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职位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pyrc.com.cn/py/info/read_171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