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普陀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刻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至
2、报名地点: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8楼806室,联系电话:0580-6877211。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参加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分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试用、正式招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凡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区政府办公室尊重和维护应聘者的隐私权,对应聘者的信息严格保密,如未录用,不再退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此次公开招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此次面试由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参与面试流程,设置3-4个考题,进行现场赋分。满分为100分。
3、体检、政审: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及资薪待遇
1、招聘录用后,拟录用人员将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拟录用人员自身条件和特点进行定岗定责。酬薪待遇参照区政府办公室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人员确定及录用: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编外人员队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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