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临时聘用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应聘到执法辅助类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应聘到普通辅助类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
4.应聘到执法辅助类岗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执法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聘到普通辅助类岗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合浦县廉州镇组织室(合浦县廉州镇还珠中路2号廉州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联系电话:0779-7209892。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两名应聘者重新进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于8月20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浦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工资经费标准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
执法辅助类岗位:3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
普通辅助类岗位:2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
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廉州镇动态公众号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09892。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
附件1: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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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epu.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t168702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