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是市委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由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统筹管理。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临海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临海市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镇、街道满5周年);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4.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党建综合办公室(临海市凯歌路5号东升大厦3楼301室),咨询电话:0576-85126617。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报名者需携带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报名者需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电子照片等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hsshzl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选聘报名材料”。
(四)报名提供材料
1.《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撰写的有关文字材料。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数。
三、选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确定选聘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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