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工作地点在河池市宜州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以下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五)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应用系统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每月2800元核发;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合同期满一年后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三)差旅补助等待遇按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假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止。
2、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的人员将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②个人简历;③《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电子箱:a2111353@163.com,联系电话:0778-2111353。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通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面试前1天通知考生进行面谈。
(三)面谈。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聘用人员。确定聘用人选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评为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8.1.doc
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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