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杏滨小学位于日东新村21号,是区属公办小学。因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5名(含音乐产假顶岗教师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英语非在编教师2名(2023.09-2024.08)
2.美术非在编教师1名(2023.09-2024.08)
3.音乐产假顶岗教师2名(预计2023年9月底上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与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所申报学科普通话水平并具有合格证书。
4.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能承担班主任工作。
三、相关待遇:按集美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滨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jmxbjdc@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学科+姓名+电话号码”。
备注:应聘教师的个人联系电话需写清楚,并保持电话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面试。
五、面试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2.面试内容及提供的材料:
(1)面试内容:片段教学、面谈。
(2)面试需提供的个人材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均原件);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面试成绩将在校外公开栏公示5天。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小学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mei.gov.cn/zfgg/202308/t20230802_9210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