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岗1名(聘用制),主要负责会计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决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和相关资产的监管等工作及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二、招聘总体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岗位任职条件: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岗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类、审计学类及相关专业,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会计系列相应职称证书者优先。
4.党员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1年以上行政机关单位工作经验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综合素质好,沟通协调能力强,有较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发送至本单位邮箱:jiaotongju@nnxn.gov.cn。
(二)考察
1.身份核验。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察形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同时进行的形式,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员。
3.考察资格。报名后我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初审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进入笔面考察环节的人员。
4.考察内容。先进行笔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处事的应对能力等,综合成绩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按照8:2总成绩的平均值。
5.考察时间。通过简历初审后,面试时间将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考察报到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3号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通过考试及体检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在收到面试通知后一周内办理入职手续,由政府派遣单位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要求工作一年以上,聘用人员实行两年一考核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069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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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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