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1名,详见《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愿意履行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及其他要求
1.不限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取得中级及以上的新闻记者、经济、审计等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律师证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优先。
3.具有1年以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从事政策研究、文稿写作、文案策划等相关工作经验。
4.工作责任心强,综合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考者填写《禅城区委区政府办招考特聘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电子版,连同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工作相关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fbrsk@chancheng.gov.cn。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及资格复审
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通知报考者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对象才能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需到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料包括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原件经校验后退回),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通过资格复审对象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笔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雇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雇用人选,在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招考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用人员招考职位表.xls
2.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招考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hancheng.gov.cn/zwgk/rsxx/rskl/content/post_5727731.html